04/03/2017

自修室

 

自修室開放時間

星期一至五:下午1:00 – 晚上9:00

星期六:上午10:00 – 下午2:00

星期日、公眾假期休息


自修室聯絡人

中心主任 :  何玉娟姑娘

中心管理員  :  馬雲軒先生、容淑敏姑娘

 


自修室會員須知 

  1. 會員進入本中心必須出示有效之會員証及簽到。
  2. 會員証有效日期為一年(由每年九月一日至翌年八月三十日)。
  3. 會員証不得轉借別人使用。
  4. 凡進入本中心者必須衣履整齊,不得穿著拖鞋。
  5. 會員未經許可,不得擅自使用本中心之電器設施(如:雪櫃、冷氣機、電插座、微波爐、電掣開關等)
  6. 根據教育局守則指引,任何牽涉收費活動例如補習班,嚴禁在中心內進行。
  7. 若需討論功課,請向中心管理員申請借用地方,每次可借用兩小時。管理員會視乎中心使用情況,而決定是否能借出地方。
  8. 在溫習室內須保持安靜。
  9. 中心內嚴禁吸煙、睡覺、嬉戲及因使用電子產品而發出聲浪。
  10. 中心內書籍及刊物可供會員閱讀及外借,外借限期為一個月,最多可續借一次。若遺失或損毀,須照價賠償。
  11. 若借用康樂物品如桌遊、球類等,請聯絡中心管理員。若遺失或損毀,須照價賠償。
  12. 中心只提供A4影印服務,黑白每版1元/彩色每版2元。
  13. 會員攜來之物品,請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,本中心概不負責。
  14. 本中心設有休憩地方,供會員作休息之用,但應盡量保持安靜,以不妨礙他人為原則。
  15. 愛護公物,如有損壞,須照價賠償。
  16. 當遇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或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時,本中心會停止開放。
  17. 不得霸佔座位,先到先得。
  18. 會員必須遵守本中心所定的會員規則,違者可被取消其會員資格。
  19. 本中心保留取消開放自修室及更改《長安閱覽中心會員守則》的最終決定權。

備註:以上守則,本中心可按需要修訂。


自修室颱風暴雨警告極端情況指引